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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文-都發局來函第1093143154號

109年2月5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第1093143154號函

 

主旨:有關本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合法建築物適用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申請耐震能力評估作業1案,請查照。

 

詳細內容,請參考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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